莘县实验初级中学

菁菁校园学校简介

热门资讯

  • 暂无资讯

莘县实验初级中学校服采购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1 16:12 栏目:学校公告 发布单位:莘县实验初级中学 点击量:226 【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我校校服质量,保障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本采购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新生校服管理工作。校服采购前,需经学校集体决策及 2/3 以上家长同意,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组织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学生处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校纪委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学校设立校服选用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监督,全面涵盖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社会代表等群体,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人数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组织人员共同参与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二、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校服采购招标前,向教体局及时报备采购方案,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校服采购招标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三、学校严把校服质量关,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生产企业作为校服生产企业。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严禁低于标准采购校服的行为。

四、校服采购全程进行公示,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结合实际,随机性抽取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六、学校校服选用监督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对校服进行验收,校服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七、校服费用由学校代为收取,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捐助校服,学校应对捐助情况(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数量等)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告知捐助人。

八、校服采购合同签订的合同文本报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供学校和校服生产企业使用。

九、学生家长如发现校服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莘县第一中学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对于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莘县实验初级中学

2023年4月3日



上一篇 : 学生校服筹采购公告| 下一篇 :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Copyright© 2021 lc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6000978号-1         
技术运营支持: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1166-112   
举报电话:(0531) 88928653 校园开放平台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莘县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邮箱:sxsycz@126.com